當紅公司法(7版)分享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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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功能介紹 作者: 劉俊良
- 出版社:書泉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6/08/25
- 語言: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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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荊陵專文:不破樓蘭終不還─我們將在艱難之地繼續戰鬥
中國維權律師唐荊陵妻子汪艷芳(右),去年中赴港呼籲各界聲援並關切大陸人權狀況。編者按:在被捕超過18個月後,中國大陸維權律師唐荊陵、異議人士袁新亭和王清營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年六個月和二年六個月。唐荊陵妻子汪艷芳表示,他不再上訴。唐荊陵在不上訴聲明中強調,專制政體下的法庭不是實現正義與自由的場所,而他,只向上帝和人民上訴。
唐荊陵等三人都是主張推進中國民主化的《零八憲章》首批簽署人,近年也共同參與了多次維權活動,並在2014年5月被廣州公安以「尋釁滋事」罪拘捕,並被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我只向人民和上帝上訴
今天我以全然的輕蔑,平靜地迎接獨裁者的攻擊----就是這假法律名義所作出的判決。在法院堂皇的大樓裡,我們可以看到莊嚴華麗的陳設和裝飾,看到衣冠儼然的政府雇員,唯獨看不到法律,更看不到正義。
在二十多個月的監禁中,甚至更早在2011年我被秘密關押于番禺南大路廣州市民警培訓中心內和遭遇酷刑期間,我都仔細回顧和反省了自己的思想和行動----我所致力於推進的公民不合作運動,及今天我們被定罪的一切。我更加確信了它們對於增進人類尊嚴與自由的價值。獨裁者的這一紙判決,以及與之相伴的加諸我們和家人的痛苦和屈辱,如果其目的是迫使我們屈服或退縮,那就顯然已經失敗了。暴政試圖以它的兇殘嚇倒我們,結果只是暴露了自己的虛弱,更徒然加增我對獨裁專制的憎惡。我將一如既往地推動非暴力自我解放的進程,因為我的願望是要讓我的祖國獲得自由。
我們之無罪,正如對我們的關押、偵查、起訴、審判之有罪一樣清楚。熱愛自由的人們天然是法律和秩序的維護者,他們對那些即使看似無關乎自由的法律也保持同樣的敬畏,不會因遵行的不便而拒絕遵守,以免有損於那一體有效的捍衛正義和自由的法律。但是,當對政府權力及其行使的尊重和服從,意味著對人類尊嚴的貶損和對人權的侵害時,人們就沒有義務再合作和服從,這時參與其中就可能成為罪惡的幫兇。
有鑑於此,又鑒於這個所謂司法程式已經明顯淪為政治迫害的工具和犯罪的遮羞布,因此我對其採取了漠然置之的態度。在開庭期間,我拒絕回答和指控有關的問題,只是我在這麼做的時候,仍然盡力保持了對相關政府人員人格的尊重,以免將我對專制獨裁的怒火轉移到他們身上。
他們是否感受到我的善意,我不得而知,至於他們是否如我一樣,在這法庭上發現了正義和邪惡的鬥爭,就更加難為人知了。如果沒有對真理的追求,以及堅持良知的勇氣,一個人很難明白這一點,非暴力的微妙之處正在於此。希望我以囚徒身份所做的這一切,能夠顯示自由選擇的可能性,並引起捲入其中的政府人員的思考。
當不義寫進法律,抵抗就成為義務
不管怎樣,總會有人堅信:就當局那些指控而言,我是有罪的。甚至無論多少雄辯都不足以改變他們的看法,何況雄辯並非我的強項。如果說持有這種看法的人全都是出於立場和利益,也是不確切的。我相信一定有人是真誠地出自他的理性和邏輯確信這一點。無論是哪一種情況,我對他們的回答是:如果你要說這是犯罪,那我將很樂意繼續犯罪,正如一句法諺所言,「當不義寫進了法律,抵抗就成為了義務」。
《聖經》中有話說: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今天我們被定罪,被投入監獄,與家人分離,遭受污辱和苦難,我還遠不能令人信服地證明,這些逼迫何以成為我的福分,但上帝在我們身上的旨意,總有難明之處。我常常禱告,請他加給我力量,以堅守到那揭曉的一刻。我敢說,2011年在秘密監獄裡,以及如今在看守所,我所度過的幾乎每一個日子,都是坦然而充實的。我從未失去自己的方向。
不少熱心的朋友,一直鼓勵我,並建議我如果被判有罪,應上訴,以顯示不屈的決心,避免給公眾留下認罪服判的錯誤印象,這當然是十分寶貴的意見。只是我從初次得以會見律師以來,就早已反復考慮並做出決定,即無論案件的結果如何,我都將不向中共暴政下的法院上訴。就案件而言,需要尋求的是正義;就我的個人使命而言,乃是尋求自由。
法庭不是實現正義與自由的場所,而是戰鬥的起點
許多人都會同意我的看法,在本案的上訴法院,乃至中共轄下任何其它一間法院,都不會是實現正義和自由的場所。在開庭期間,我已論述了這個觀點,這就好像一個人不能在暗室裡丟了針,卻跑到室外就著路燈去尋找一樣。另外,法庭也不是為自由而戰鬥的中心,更不是決定性的場所,即使是在以法院為國之重器的英美法系諸國也不例外。近現代以來,不同國家的許多律師成長為偉大的自由戰士,是因為他們在法庭內經歷了難以想像的黑暗,而奮然投身于爭取民主、捍衛人權的事業,法庭只是他們戰鬥的起點。
在中國,法的統治之建設尚未開步,也缺乏如此傳統,法律技術論的觀點就很容易成為誤導公眾的工具。持這種觀點的人試圖讓人們相信,憑藉單純法律技術性和職業性的努力,可以完全在中共當局所設定的框架內實現保衛人權的目標,而無視這個框架本身與人權價值普遍和深刻的對立。這就好像身陷網羅而不自知一般。
經過這一番說明,或許多少可以消除一些朋友們的擔憂,希望也有助於他們理解我不上訴的決定。而我則把這篇簡短的陳詞,理解為向人民、向上帝的上訴。
此外,還有必要再談談我對中共法律及司法的總體印象。自從九八年我開始從事法律職業以來,直到如今,司法實務雖已發生了很多改變,法律體系也日益龐雜,某些方面的確有所改善,但仍遠不足以改變我對這個領域的一些基本看法,即它們既沒有提供基本的人權保護,也沒有提供這種保護的可靠承諾。中共憲法中的確出現了一些人權條款,但是如果我們整體性地觀察和理解這部憲法,就會發現,那只不過是一些粉飾而已。
香港各牌聲援唐荊陵(視頻截圖)在專制中恢復自由人格,唯勇氣耳
事實上,我一直對以憲法來稱呼這個檔,有一種不舒服的感覺,而我也從不傾向于從中去尋找中國民主和人權進步事業的合法性淵源。在國民政府時期,我們的先輩經過浴血奮戰,成為聯合國的創始成員國之一,並參與創立了一系列充滿人類崇高情操和理想的憲章,只是隨即因大陸在內戰中淪陷於共產主義,它們在中國大地落地生根的進程,才告中止。
九八年夏天,我取得了律師職業資格證書,有一天我特意到汕頭市龍湖區法院旁聽案件,以熟悉我即將從事的職業。當時法庭正在審理一宗強姦案,且快要接近尾聲了。年輕的被告突然以一種幾乎要哭出來的腔調說到他受到了員警的嚴刑拷打,連一隻睾丸都被踢碎了。他還絕望地問:我還沒有結婚,以後該怎麼辦?法官趕緊驚慌地制止他繼續說下去。這一幕,正是中共司法的真正面目,直到如今,並無改變。我相信上帝並不是毫無用意地讓我看到這個場景,他讓我甫一進入法律職業,就不至於用一種虛假的幻象欺騙自己和誤導他人,以為法律和法治已經進入了中共統治的經脈。
十年後,上海閘北公安局內,楊佳以他的奮力一擊,算是對這個青年的絕望一問給出了一種答案:吾與汝偕亡的千年迴響。楊佳並非我所尊崇的英雄,但即使到如今,我也沒有發覺,自己有任何可以俯視他的道德優勢。如果一個人沒有真正體驗過他們的屈辱,沒有迸發過勝過楊佳的血氣之勇的勇氣,恐怕很難對這個問題有清晰的認識。事實上,在一個以坐穩了奴隸而自得的國度,要從專制造成的普遍怯懦中恢復健全的自由人格,勇氣正是最對症的良藥之一。
慶父不死,魯難未已;專制不除,國運不昌。在人民主權被背棄六十多年後,越來越多的中國普通男女,經過他們自身艱難的歷程,逐步凝聚起堅定的信念,人民必須收回自己的政權。黨派專制和個人獨裁,已經嚴重腐蝕了我們民族的精神,恐懼和欺騙支配下的人們,在懷疑和諂媚的浸染下,變得萎靡和腐朽,人們如同末日瘋狂般的攫取個人利益,然後挖空心思逃離被野蠻采奪弄得千瘡百孔的礦堆。在歷史轉折即將來臨的關鍵時刻,中共獨裁當局幾年來,連續抓捕和重判進步人士,掃蕩各類權益類公益NGO,2015年7月更一舉秘密關押二十多位進步律師和維權人士,表明了其悍然對抗的決心。
儘管看起來雙方力量對比如此懸殊,我希望一切嚮往自由的人們,尤其是尚未踏足監獄這一自由戰場的人們,不要在這一波攻擊面前喪膽。中國古有遺訓:以亂攻治者亡,以邪攻正者亡,以逆攻順者亡。中共當局內的這一小群竊據國權的獨裁專制勢力,可謂正應了這句古訓。他們不仁民而愛物,卻執敲撲而鞭笞天下,可謂亂;奉西方共產主義之異端恐怖學說,包舉宇內以自養,可謂邪;以一黨一派一人之意志,踐旨於兆民之上,至本末顛倒,上下淩替,可謂逆。以此三亡而不斷進擊,只是自速其禍而已。我想起斯巴達王裡奧尼達和他的三百勇士,在溫泉關前迎擊波斯王薛西斯的五十萬大軍,戰況如此慘烈,即使戰至最後一人,他們仍然送出了平安的捷報。我們也要在這艱難之地繼續戰鬥,直至自由的佳音傳遍!
唐荊陵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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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唐荊陵專文-不破樓蘭終不還-我們將在艱難之地繼續戰鬥-223000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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